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0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4年。
现因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2017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提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合计为50万元,同时不再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将上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提前通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与其进行了沟通,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对中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信永中和在综合评价中名列第八名,在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评价名列第四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上海等24个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设有8家境外成员所。目前常年服务的境内及香港上市公司客户近300家,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资本证券市场相关的审计、税务、咨询服务经验,具有一支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特殊要求的专业团队。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两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均可,但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于2017年1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