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5,665,11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2891%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曹志东先生主持。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张泽林先生、李晓军先生、独立董事芮逸明先生、储卫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职工监事傅叶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郝瑛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顾敏先生、财务负责人王翠娟女士列席了会议。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15,665,11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8,5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项议案,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
律师:郭文杰、贾燃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