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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2018-02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2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泽林先生、李晓军先生、独立董事徐隽文女士、芮逸明先生、储卫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志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相关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公司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披露重组方案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预计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周二)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资产,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曹志东先生、董事张泽林先生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企业任职,董事王翠娟女士曾于过去12个月内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企业任职,因此,上述三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曹志东先
生、张泽林先生、王翠娟女士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2018 年2 月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