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者关系 >> 公告 >> 浏览文章公告

临 2018-3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3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
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于2018年3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融天”)的告知函,苏州海融天持有的本公司35,112,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于2018年3月12日全部被司法冻结,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书面问询后,将控股股东书面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王东诉苏州海融天民事裁定书,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35,112,7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35,112,700股股份已质押,相关质押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临2017-065号公告)股份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21年3月11止。截至本公告日,苏州海融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5,112,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27%,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35,112,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27%,占苏州海融天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进一步了解,本次苏州海融天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冻结的事项是在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控制期间,由苏州海融天与王东签署的合同引起的纠纷,本次涉案金额约为9010万元,本次冻结股份市值约为5.9亿元,冻结金额已远大于涉案金额。鉴于苏州海融天已于2017年7月14日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事宜,至此,苏州海融天股东变更为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苏州海融天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截至目前,苏州海融天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变更。此外,陈海昌先生已在2017年7月4日
签署的《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与陈海昌关于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即“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指2017年7月4日前),标的公司(指苏州海融天)无任何未清偿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担保、责任,也无任何贷款或其他融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在知悉该事项后,已经敦促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与原告进行积极磋商,尽快通过替换冻结资产的方式,解除冻结苏州海融天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尚未替换冻结资产前,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所持公司股份存在持续被冻结的风险。
上述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