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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8-039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狮头股份,股票代码:600539)自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资产,有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主要涉及本公司拟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满2个月后,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周二)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组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因2018年3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融天”)持有的本公司35,112,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该事项是在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控制期间,由苏州海融天与原告王东签署的合同引起的纠纷,经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与原告王东积极磋商,原告王东于2018年3月26日撤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所持本公司股份已于2018年3月27日全部解除司法冻结。但由于该事项及相关诉讼
发生时间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阶段重合,对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了一定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认为目前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况
2018年3月30日下午13:00-14:00,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三、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本次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推进主营业务的转型发展,通过并购等方式形成新业务及利润增长点,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注入新活力,从而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盈利水平。
四、承诺
公司承诺: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及复牌公告之日起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