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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2018-06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18-06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天”)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不超过1,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4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7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15元/股至20元/股。
 重庆协信远创全资孙公司上海远涪于2017年12月2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共计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增持均价18.80元/股。
 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使用自有资金约6204万元,实际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出具的《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累计增持金额约为6204万元,实际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融天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海融天、股东上海远涪分别为重庆协信远创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它们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明细情况
股东名称
(收购方)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日期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股)
增持比例
上海远涪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22日
18.80元/股
3,300,000
1.43%
合计
/
/
/
3,300,000
1.43%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截至公告日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海融天
持股总数
35,112,700
15.27%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112,700
15.27%
上海远涪
持股总数
26,300,000
11.4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300,000
11.43%
海融天及一致行动人上海远涪
持股总数
61,412,700
26.70%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412,700
26.70%
(二)股东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不超过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3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5,54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15元/股至22元/股。
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11月13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0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73%,累计增持金额约36,741.38万元。截至2017年11月13日,该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即前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狮头股份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成交金额及实施期限: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计划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不超过1,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4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7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15元/股至20元/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4月27日,公司收到重庆协信远创《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累计增持金额约为620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协信远创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尚未届满,因增持计划的大部分实施期间处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及定期报告披露期间,且由于近期本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目前本公司股票价格未在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内,并已提出新的增持计划。因此,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数量已达到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未达到增持计划数量上限,本次重庆协信远创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协信远创全资子公司海融天持有本公司股份35,1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27%,重庆协信远创全资孙公司上海远涪持有本公司股份2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3%,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1,4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0%。
四、本次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重庆协信远创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目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重庆协信远创控制的相关企业(含海融天、上海远涪)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重庆协信远创出具的《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