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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8-08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5)、于2018年5月11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9)。
2018年6月29日,公司接到傅军敏、钱建斌、王建均的汇款通知,傅军敏分别已于2018年6月26日支付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100万元,于2018年6月29日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4,807,169.12元;钱建斌于2018年6月29日支付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5,398.28元;王建均于2018年6月29日支付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5,398.28元。截至2018年6月29日,公司共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12,617,965.68元,其中,收到傅军敏业绩承诺补偿款11,207,169.12元,收到钱建斌业绩承诺补偿款705,398.28元,收到王建均业绩承诺补偿款705,398.28元。上述三位补偿义务人表示将继续积极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截至本公告日,补偿义务人还需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为629万元,其中,傅军敏需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581万元,钱建斌需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24万元,王建均需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24万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持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催促其尽快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也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