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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2018-09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18-09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徐隽文女士、芮逸明先生、储卫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由董事吴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曹志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8年8月28日辞去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推选,并同意选举吴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需相应变更为吴旭先生。公司将于董事会后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曹志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8年8月28日辞去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HE WEI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0万元的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拓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2000万元,借款使用期为每笔借款合同签订日起2019年8月31日止,在使用期限内具体借款金额及利息以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18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合计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新任董事长简历:
吴旭: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毕业于重庆建筑职工学院,2001年获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O班,工程师职称。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先后就职于重庆市建筑管理站、重庆市建筑定额站,任主任科员、工程师;1992年1月至1994年6月,就职于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旗下的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建设开发公司,任副总经理;1994年6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1999年4月起至今,任重庆协信远创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吴旭先生未持有狮头股份的股份,不是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董事候选人简历
HE WEI, 男,1975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分别于2000年和1996年毕业于澳大利亚麦夸里大学商业硕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加拿大执业会计师协会执业会计师资格。2000年至2002年就职于澳大利亚必能宝(Pitney Bowes )公司;2003年就职于加拿大电子商务委员会,任财务总监;2004年至2007年就职于戴姆勒-克莱斯勒(Daimler Chrysler Inc.)加拿大总部,任全球报表合并专员和市场部财务总监;2007年5月年至2018年7月就职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上市事务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协信控股集团助理总裁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HE WEI未持有狮头股份的股份,不是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